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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

6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县公安局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永杰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冯振同志进行动员讲话;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符信用同志主持会议;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俊鸿同志作表态发言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全体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列席人员有民警、辅警代表和离退休民警

冯振同志指出,巡察组将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标杆,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查看被巡察党组织执行中央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查看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查看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开展巡察监督,紧密联系县公安局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透过现象看本质,挖出深层原因,提出意见建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永杰同志就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他强调,一是思想站位要提高,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县公安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反映问题,保障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自觉主动配合开展巡察工作。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找问题。其他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整改中创造新的业绩。四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巡察工作公正高效。县公安局党委要不打折扣地全面接受,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立行立改,务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俊鸿同志表示自己要以身作则,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二要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三要强化纪律作风,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接受巡察监督与抓好当前工作的关系,系统谋划、统筹兼顾,着力提升各项工作质量,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于612日开始,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为期四个月左右的政治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29-34201601,邮政地址:长武县陶谷南路县委巡察办驻地,邮编:713600,巡察组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围绕“三个聚焦”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冯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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