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改进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结果导向,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6月中旬,长武县组建了三个巡察组,对三个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行再传导,对抓好整改落实进行再督促,对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再巩固。
一看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是否全面落实到位;是否精准落实“八个一批”及苏陕扶贫协作等政策措施;是否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返贫户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是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推进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看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镇党委、政府是否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是否加强监督检查和督查考核,着力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三看抓组织建设促脱贫攻坚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镇领导班子是否定期研究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听取汇报;是否加强对“四支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好驻村工作队的“五项保障制度”;是否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
四看发现问题整改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党委是否认真落实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成效考核、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市级脱贫攻坚督查督导反馈问题和县级自查各类问题的整改,有没有将整改责任“一分了之”,以村级整改代替镇党委整改、以简单问责代替自身整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长武县第二巡察组 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