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统计工作的第一线,我们每天都在与数据打交道,这些看似冰冷的数字背后,跳动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活脉搏,承载着政策制定的科学依据。近期,通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我对统计工作的本质要求和统计法治建设的时代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宪法的根本原则为统计工作锚定了价值坐标,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则为统计普法注入了新的动能,二者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共同指引我们在守护数据真实性的征程上笃定前行。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核心要义,在统计工作中具象化为对数据真实性的绝对坚守。统计数据是映照民生福祉的“晴雨表”,是衡量发展质量的“度量衡”,每一个数据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正如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基层统计工作者肩负着抵制数据造假、维护统计秩序的法定职责。我们始终铭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更是对宪法精神最直接、最坚定的践行。
宪法所倡导的法治原则,要求我们在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分析上报的全过程中始终保持程序正义。基层统计工作直面广大企业和群众,我们的每一次入户调查、每一份报表填报,都是在执行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新修订的《统计法》进一步强化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为“数字上的腐败”予以严厉打击。这与宪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高度一致,也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面对各种干扰和压力时坚守统计初心,确保每一个数据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25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基层统计普法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和行动指南。该法第九条明确提出: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这要求我们基层统计工作者不仅要做统计法律的执行者,更要成为统计法治的传播者。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遇到调查对象因对指标理解不清而错报数据的情况,总认为不就是填个数字、填写一张报表而已,何必那么较真等等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改进普法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数据催报、执法检查等各个环节,通过“一对一”辅导、案例讲解、线上培训等形式,帮助企业统计人员准确掌握统计法规和填报要求,实现了“执法一次、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
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十四条强调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这为我们构建统计法治共同体指明了方向。基层统计工作不是单打独斗,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我们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统计法治进企业”活动,设立统计法律咨询台,发放《统计违法警示案例汇编》;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律知识竞赛、主题宣传展览等活动,让“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些实践不仅提升了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也为我们的工作赢得了更多理解和支持。
学习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法,让我对基层统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统计数据造假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会误导政策制定、损害群众利益。作为基层统计工作者,我们处在抵制统计造假的最前沿,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干预统计行为,用实际行动捍卫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面对新形势下“隐形和新型统计造假问题显现”的挑战,我们将以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武器,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一方面,加强对新修订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条文和执法程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学习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通过数据交叉验证、异常波动预警等手段,从技术层面防范统计造假行为。同时,我们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统计数据生产过程,让统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以透明赢得信任,以法治保障权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宪法精神为我们指引方向,法治信仰为我们凝聚力量。作为基层统计工作者,我们将始终坚守法治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开展统计工作,让每一个数据都真实反映发展成果,让每一项统计活动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为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在法治之光的照耀下,基层统计工作必将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数据支撑。
长武县统计局 白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