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教育局 崔娟(丁区)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结合党支部“以案促改”工作的开展学习、思考和工作中的体会,我谈谈对党反腐倡廉建设的看法,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的是育人的重任,一直以来“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已经成了教师的生动写照,说到反腐倡廉,也许有些同志会很难与教师联系到一起。但是仔细想想,作为一名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使他们能够从小就懂得崇尚自爱,不就需要有一颗廉洁从教之心吗?我们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不难发现,学生和学生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一是学生个体上的差异,有个性活泼的、文静的、内向的、外向的;学习认真的、马虎的、成绩优异的、一般的、甚至有放弃学习的等等,所有这些差异都有可能引起老师感情上的偏颇;二是学生家庭背景上的差异,有的是普通农民的孩子,有的是公职人员的子女,有的是外来民工的孩子,有的孩子打扮得很时尚,有的孩子穿着很朴素等等,这些不同家庭的背后,有着经济和文化层次上的差异,这也有可能引起教师认识上的偏颇。我们是不是用“一把尺子”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孩子了呢?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坐到好的位置,可能会找各种各样的关系去给老师打招呼;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也可能会找关系去说情,甚至请客送礼;有的老师因为接受了家长的礼物,不得不去按家长的意思办;有的老师为了点蝇头小利,向学生推销资料,摊派辅导用书;有的教师采取各种隐蔽方式办辅导班收取补课费,搞有偿家教,并教唆引诱甚至强迫学生参加所谓的补习班,若不参加平时就会给脸色看;家长来学校了解学生情况,有的老师态度冷漠,甚至有的老师动不动就把家长叫到学校进行训斥;有的老师很会演“变脸”,有权能办私事的家长有求必应,对无权无势的家长视而不见;有的老师歧视差生,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等现象,这些都是非常现实而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与《廉政准则》的要求相悖的。由此可见,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的同时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我们随时都有可能被“糖衣炮弹”打到,廉洁自律的防线也随时都会被突破,这能说反腐倡廉离我们很遥远吗?
作为教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廉政准则》也同样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本色,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那么,我该如何做到廉洁从教呢?
首先,应该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决不能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条件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差异,为的是因材施教,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确,我们同时面对的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他们都是你的学生,都应该得到你应有的关怀和教导,这一点是没有差异的。教师从教学的公正性,可以充分反映出教师人格的崇高性。具体体现在对每一个学生都能给予全心全意地关注,尤其体现在对待后进生、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问题,一有爱心,二有信心,三有耐心。
其次,要爱岗敬业,将自己的教学才能奉献在学校,奉献在课堂,奉献给学生,这就需要有廉洁从教之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规定:“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它要求教师应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全心全意地教育好每一个孩子,这其中自然也针对学生的培优补差。我们身边的教师当中也有利用休息时间辅导学生学习,给生活贫困的学生赠送衣物,学习用品。不图回报的老师。这就足以看出我们的教师具备了应有的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
教师的职业神圣而光荣,担负着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教师的人格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为人、处事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会直接地影响学生身心的发展。教师只有廉洁从教,才能真正做到爱岗敬业,真正为人师表,才能把真、善、美的种子播撒在学生心田,并使之“开花”、“结果”。所以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特殊使命,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疑正是我们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教师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我们要增强制度意识,打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每个人都要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只有这样各项工作和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为此,我们应该做到以下方面: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廉洁从教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工作。
二要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改变对学生和家长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后进生。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待家长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三要树立廉洁从教,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执着追求、探索创新”的良好形象;树立“以法执教、以德治教、以德服人”的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让我们以《廉政准则》为准绳,怀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继续发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优良传统,净化校园这块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