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不仅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行为准则,它不是单纯的害怕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过去由于认知有限,人们敬天畏地信神明,现在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自然、真理、法律就是我们需要敬畏的东西。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约束,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一旦越过底线,随之而来的将是最严厉的惩罚。最近常看的央视反腐纪录片《红色通缉》使我对党和国家的反腐决心有了新的认识。“天网行动”开展以来,百名红通人员杨秀珠、闫永明、黄玉荣等人用尽所有手段,企图利用国家之间的执法障碍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都失败了,甚至最后愿意回国自首,接受人民的审判,我觉得起其中决定作用的还是党和国家对反腐工作的决心空前未有,使腐败分子断了后路。片中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当所有党员干部的心中有了敬畏,腐败分子没了后路,才会遵守法律,国家才会风清气正。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人一旦失去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眼中没有党纪国法,最终悔之晚矣,走上犯罪道路。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对自己的内心,每个人只有心怀敬畏才能有危机感,才能知方圆、守规矩,踏踏实实干事创业,干干净净为人处世。
(长武县枣园镇 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