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要求,我队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着力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发挥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面对各种各样的“前车之鉴”,党员干部要切实拧紧“总开关”、加固拒腐防变堤坝。
在“警钟”面前,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以反面典型为鉴,把自己摆进去,检视问题、查摆不足、筑牢防线,但也要看到,有少数党员干部依然抱着“吃瓜”“看戏”等旁观者心态,把自己当“局外人”。如,有的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只“观”别人,不“检”自身,把他人的忏悔之语当笑料,对自己行使权力时面临的“围猎”风险浑然不觉;有的在会场观看警示教育片时“感到震惊和痛心”,可走出会场后,接着沉湎于灯红酒绿,全然忘了各种酒局饭局背后的“刀光剑影”。
开展警示教育,应当层层剥笋,深入剖析曾经“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逐步丧失理想信念、心理扭曲失衡、无视纪律规矩的思想根源和行为轨迹。有的放矢,举一反三,才能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在检视反思中“惊出一身冷汗”,自警自省,防止重蹈覆辙、悲剧重演。
需要指出,让党员干部深受警醒、加强自律的同时,对照整改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有的地方通过分层分类的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一案一整改”机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解剖麻雀”,找准“病灶”,推动问题整改、健全防范制度,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以案示警、以案普法、以案促改,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效果就会更好。
(长武县水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