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监委消息:洪家镇司家河村党支部副书记吴彦林同志、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军校同志违反工作纪律,未能正确履行职责,集中统筹使用粮食补贴资金用于村务。2022年8月25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彦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军校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篇:亭口镇铁渠村原村委会主任李雪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巨家镇常家村常俊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