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监委消息:长武县洪家镇凤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治兴同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5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治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篇:昭仁街道崔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崔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昭仁街道代岭村党员梁亭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