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监委消息:长武县原城关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高森同志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2016年7月,原城关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公司院内实行有偿停车收费,在未经会议研究的情况下,雇佣门卫马某于2016年8月至2021年6月负责收取停车费用并归个人所有。高森同志作为原城关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0月21日经昭仁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篇:亭口镇马屋村党支部书记张科科被立案审查
下一篇:长武县防汛抗旱中心原主任马维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