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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公镇槐庄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宇文发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武县纪委监委消息:彭公镇槐庄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宇文发民同志违反群众纪律。2026年4月8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宇文发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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