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监委消息:县职教中心科研主任高前进同志违反工作纪律。2026年4月27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前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篇:昭仁街道东街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勤耕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彭公镇朱家沟村村委会主任范熊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