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第一种形态443人次,占67.12%;第二种形态192人次,占29.09%;第三种形态18人次,占2.73%;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1.06%;263名干部因违规违纪被记分;开展“同志式”谈话54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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