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牢固树立办案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办案安全与查办案件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原则,实事求是,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必追究。
该县纪委制定完善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长武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暂行办法》、《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陪护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查办案件双向承诺制》、《查办案件签字背书制》等制度,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办案组长为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谈话的办案人员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严格的责任体系。委、局主要领导经常到现场检查指导,分管领导驻点进行监督检查,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措施,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0年至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6人,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