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公款吃喝向内部食堂等场所转移,长武县纪委奏好“三部曲”严查机关内部食堂公款吃喝问题。
一是自查自纠摸底数。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利用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费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机关内部食堂的管理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摸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限时上报自查报告和《内部食堂就餐接待情况自查登记表》,要求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对上报自查结果进行签字背书。
二是全面检查找问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分5个检查组由委局领导带队,抽调各联合履职小组人员参与,采取现场调查、个别谈话、查阅单位账务等形式,对全县8个镇(办)、48个县级部门和62个下属单位内部食堂的管理方式、食堂规模、就餐人员及标准、补贴情况、食堂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接待陪餐、公务接待用餐审批情况、有无同城接待、超规格接待、转嫁费用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重点抽查促整改。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项抽查组,由监察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对县委办、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10个单位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发现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
针对个别单位存在食堂资金运行管理不规范、陪餐人数控制不严、用经费补贴水、电、煤和厨师工资等费用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