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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监察法》

“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是以法律的形式全面填补国家监督空白,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这是长武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一个缩影。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后,长武县纪委县监察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采取机关支部集中学、协作区指导学、新媒体即时学等方式,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监察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学习,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要以实施监察法为契机,站位新时代、立足新起点、迈向新征程,探索建立高效执纪执法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同时,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坚定性,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长武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  乔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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