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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扎实开展“双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工作

 

撰稿:长武县纪委党风室  乔旭辉  张平洋

 “中秋”“国庆”期间,长武县纪委抓早动快,统筹安排,全面动员,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坚决杜绝“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及时提醒,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自觉遵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购物卡等节礼;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使用公款进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全县各镇(街道)纪(工)委、县级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开展了节前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责令改正,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节前工作纪律。

 二、强化宣传,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编发《舆情快报》3期,及时将省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长武廉政网、长武清风微信平台推送,通报曝光我县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认真研究分析中央关于“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理论文章,精心节选修订,在长武县投资发展环境监督平台刊发《节前中央纪委强调的这十句话 党员干部需铭记在心》,倡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谨言慎行,过好“廉洁”。全县各单位通过单位微信群向职工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送出节日祝福,重审纪律规定,敲敲警钟、扯扯袖子、念念紧箍咒,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敬畏规矩,遵守规矩,清正廉洁过佳节。节前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纪律红线,增强了守纪律过廉节的意识。利用会议、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通过转发通知、展播廉政公益广告、报道正面典型事例,向党员干部大力宣讲廉洁故事、廉政格言,发挥正面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廉洁文明过节的宣传舆论氛围。累计召开节前纪律学习教育会284场次,设置LED宣传广告516期次,展播廉政公益广告338期次。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敲响了节前廉洁警钟,廉洁过节深入人心。

 三、创新方式,保证节前检查工作成效。制定了《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工作方案》,于9月20日至9月24日、9月28日至10月7日,组成5个检查组,牵头成立专项纪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全县8个镇(办)、82个部门及永德宏、全都、新都会等3个超市、国泰仁和等10个饭店(农家乐)、高速路口以及昭仁寺旅游景点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接待走亲访友、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私车公养”,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长武清风》上刊发了题为《全县党员干部,你有一份中秋、国庆廉洁过节倡议书,请查收!》,重申“双节”期间纪律要求,并向社会公开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访举报。密切关注“四风”舆情,与县信息办及时沟通联系,确保有关我县的“四风”舆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不发生较大影响。

 四、强化执纪,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突出检查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扎实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核查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始终保持执纪监督的高压态势。对履职不到位,日常监管缺失,致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的,坚持“一案双查”、“一案三查”,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双节”期间未发生一起违反廉洁纪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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