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扶贫政策中优亲厚友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充当‘保护伞’严重的将开除党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使群众利益受损将被处分……”近日,长武县纪委组织全体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和党员,逐条讲解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切实增强《条例》学习贯彻的针对性,该县聚焦当前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将学习的课堂设到村组,设在扶贫工作一线。结合中央和省市近期通报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学习,重点学深悟透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充当“保护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使群众利益受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庸懒无为效率低下等将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条例》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等6种违纪行为要求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充分体现了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思想。”一名驻村工作队员在对比学习新旧《条例》后表示,作为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人员,边学习边对照边检查,既是对政治站位的一次考量,也是对依纪依规落实脱贫举措的“复检”,督促我们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
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再次释放了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信号,拉紧了基层干部在脱贫工作中必为、可为、不可为的“警界线”,也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扶贫领域的监督中来。
据悉,《条例》发布后,长武县纪委第一时间在各类信息平台转发全文、中央文件要求、条例修订前后对照图、专家评论文章,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并通过巡察、派驻监督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习讨论的热潮。(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