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下,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基层微腐败治理取得压倒性态势。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基层“微腐败”出现了一些新的表现,针对这一现象,长武县纪委开展基层“微腐败”问题调研,以期对下阶段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借鉴。
一、基层“微腐败”的主要违纪领域
1.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切实关系到农村集体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前提,也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但同时也是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领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多数群众很少去关注和过问集体三资的管理情况,导致这一领域积攒问题多,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对人民群众利益损失极大。
2.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过去的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长武县纪委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查一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在查处的一些案件中,发现这一领域腐败的主体不仅仅是村干部,还包括一部分的包村干部等。正如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同志说:“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这些问题,不仅包括我们的村干部,还包括我们一些包村干部,这都是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精准监督,精准发力,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
3.惠农领域违纪问题。在通过与我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同志了解后,发现土地征收、惠民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雁过拔毛”、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较为突出,而且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如我县某村党支部书记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退耕还草面积等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草补助款上万元,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二、基层“微腐败”的原因分析
1.文化程度偏低。通过调研发现,一方面一些农民由于文化水平低,不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导致村干部说什么就听什么、信什么;还有一些农民尽管了解有关政策,也知道自己遭遇不公,但是由于怕“得罪人”,不愿意“拉下面子”,最终选择“息事宁人”。另一方面,部分村干部文化程度也不高,在政策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最终导致相关事项的管理混乱,甚至违纪都不“自知”。
2.理想信念淡化。在我们通过查阅被处分干部检讨书和回访中发现,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这些党员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视群众疾苦,只顾自己享乐。最终给集体和群众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3.权力监督缺位。调研中我们还发现,许多村民怕惹麻烦,对村干部的一些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了虽然村上设置了“监委会”“监督小组”等,但大多都是“形同虚设”。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基层“微腐败”的问题。
三、治理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1.发挥政策宣传和廉政教育的合力。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主要抓手,全面开展干部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的政策理解力、政策执行力、政策解释力。同时,发挥基层党支部阵地作用,加强理想信念,加大营造廉政氛围,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风气。
2.发挥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的合力。深化巩固已有成果,针对重点领域,结合五项重点工作,加大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力度,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指名点姓,不留情面,切实让群众知情、明理、放心。
3.发挥制度建设和民主监督的合力。坚持“主责在党委(党组)、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构建压力层层传导的责任落实体系。一方面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不断提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修养。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农村“一事一议”,扎紧制度笼子。同时,加大对村监委会和监督小组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其基础探头作用。(长武县纪委监委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