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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扎实学习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20201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抓紧学习,深刻领悟,坚决贯彻,开展自查,深入自纠,查漏补缺,形成制度,矫枉于正,融会贯通,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发展。

学习《规则》,掀起全县范围内学习高潮

2020327日,结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以县纪委办名义下发《通知》,掀起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规则》学习贯彻执行高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定出台《规则》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规则》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抓好贯彻落实,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规则》学习70余次,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8次。

对照《规则》,调整改进业务环节形成制度规定

县纪委监委通过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分别从检举控告受理、经送、移送、转送、交办、督办,问题线索分办、处置,以及向实名举报人答复等三个环节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对与《规则》不一致的22处环节及时调整改进,制定出台了《长武县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工作规定(试行)》和《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第一种形态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与镇(办)纪(工)委、派驻(出)机构间的上下联动,衔接配合,确保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工作严格执行《规则》要求。

执行《规则》,努力实现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随着《规则》学习的不断深入,结合实际,我县大力宣传受理范围,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三个种类;明确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事项。公开举报途径,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和网络、电话举报方式,引导群众选择更快捷的举报方式。提倡实名检举控告,明确实名检举控告的界定,强调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县纪委监委 郭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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