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推动我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期,长武县委廉政办利用两周时间,由县委副书记带队,对全县65个单位(部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断夯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县委廉政办下发了《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以及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单位(部门)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传达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情况;各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牵头部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时限,有效地推动了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检查结束后,县委廉政办将形成书面通报材料,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县委廉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