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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供销联社召开“三重一大”专题会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即“三重一大”制度的规范执行,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防范决策风险。3月30日,长武县供销联社召开了“三重一大”集体会,会议由党组书记、主任代小龙同志主持,参加的人员有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同志和各科室负责人。

会上,详细解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工作暂行办法》、《长武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管理若干规定》、《长武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办法》等文件精神,介绍了芋元和冉店两个基层供销社提升改造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拨付,农副加工厂的资产处置,冷链物流公司的筹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等,与会人员对有关决策事项进行了讨论表决。

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同志对县供销联社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给予肯定,事项决策符合规定、符合实际。并对每项研究讨论的工作提出了建议性意见。她指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监督的体现和要求,县供销联社能主动与纪检组沟通,使纪检监督贯穿“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全过程值得肯定。她要求,要继续以制度为准则,落实民主决策,确保重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三重一大”工作要成为常态化,按照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等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工作的透明化、决策的科学化、监督的同步化,切实保障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三重一大”监督有利于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水平,有利于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有利于规范权力阳光运行。把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了具体工作当中,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到位,促进供销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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