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监管不到位、违纪违规频发的问题,长武县亭口镇纪委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村监委会的履职能力。
一是搭建工作阵地。按照有牌子、有阵地、有制度、有记录、有资料的标准,要求有条件的行政村单独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并配备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施,没有条件的与“两委会”班子合署办公,确保村监委会办公有场所,全面加强监委会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全镇33个行政村均有监委会办公场所。
二是明确监督内容。镇纪委不断加强对村监委会成员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要求对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低保评审、各类惠农补贴发放及村级资金使用等情况及的公开公布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突出村务、“三资”监督的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的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决策、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将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跑偏、滥用。为了充分调动村监委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纪委探索将监委会成员补贴发放与各村综合考核等次挂钩,有效解决了部分监委会成员“在其位、不谋其事”的怪象,形成了认真履职、积极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对长期不履职或无故干扰村级正常工作的监委会成员坚决予以调整。
(长武县亭口镇纪委 万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