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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十个严禁”倡导文明廉洁过节新风尚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纪律工作新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长武县提出了双节期间“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努力营建文明廉洁过节新风尚。

 

“十个严禁”如下:1.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2.严禁违规馈赠或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3.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4.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违规吃喝;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7.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8.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9.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10.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同时,县纪委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新动向,通过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严查、严纠、严处违反纪律要求的人和事。

(长武县纪委 张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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