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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法院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去年以来,长武县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注重抓早抓小、抓严抓细,把“四种形态”落实到履行监督责任的全过程。

 

一、坚持抓经常,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长武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强化日常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是拓宽廉政监督渠道。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延伸监督触角,通过信访核查、发放廉政监督卡、案件评查和回访等方式实施监督,让监督对象始终心存敬畏,不敢越“雷池”半步。二是健全谈话提醒机制。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院领导班子对每次新提任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组监察室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对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两名临聘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规,掌握党章党规的基本内容,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做到懂规、守规。通过组织全院正式干警参观了照金和马栏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警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院主要领导上党课、员额法官宣誓词等活动,强化宣传警示教育。

二、坚持抓早抓小,在落实动辄则咎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在严格执行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防腐机制,为该院营造一个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督查和督查活动,今年以来对庭审作风和干警上下班进行不定期督查9次,注重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发现干警在司法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电话回访案件52件,对处理结果满意度为96.3%。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紧盯节日节点,加强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今年以来,通过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假日,对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值班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建立深化源头预防、廉洁过节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全院16名科级干部认真上报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严格执行婚丧嫁娶、出国出境备案制度、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由县管干部上报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扩大到全院正式干警,按要求每年上报一次,同时在全院范围内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三、坚持快查快办,在提高审查时效上下功夫。把实践“四种形态”贯穿于纪律审查全过程,坚持有案必查、动辄则咎,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做到快查快结。一是规范线索处置。将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内容及时汇总,对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严格依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快查快办,确保问题线索零积压。二是加大初核力度。对线索具体、内容明确、情节简单的问题,迅速组织力量快查快办,提高办案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人民来信2件,分别是市长信箱和县信访局转交实名举报信各1件。经初步核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与客观事实不符,均为不实举报,已上报核查结果,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抓严抓细,在保持高压态势上下功夫。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一是严格执纪。对于那些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收受钱物、向律师介绍案件、给当事人推荐律师、与律师及当事人不正当接触的法院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的职业操守,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二是严格问责。在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既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通过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让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识到有责不担、有责不问就会成为被问责的对象。  

(长武县法院 何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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