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丁家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近日,该镇与各村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助推该镇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今年,全镇各村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动手抓反腐败的工作格局,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要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根据省、市、县、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村情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有效落实。要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干部“四个意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及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为该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各村党支部书记要结合本村实际,及时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要抓好干部的定期述职述廉工作。要定期讲党课,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要组织好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风清气正。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把工作实绩、执行力和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纪委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村履职情况,村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向镇党委汇报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留存好资料,两者结合,形成考核成果。对年底责任制考核排前三名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对责任制考核排后三名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对责任制考核中群众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的村,要调整村干部工作岗位。同时对未履行目标责任书中任何一项,出现问题的村,当年不能评选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村。
(长武县丁家镇纪委 苏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