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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4月17日,县残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会议由党组书记宋相武同志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规定》从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方面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保障。残联作为为特殊人群服务的群团组织,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一要逐条逐句全面深入学习《规定》原文,深刻领会《规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要把学习《规定》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学习中用,在用中学,做到遵规守纪做表率,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要正风肃纪,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四要层层扣紧责任链条,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计划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任务安排,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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