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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强化问题“导向”做实做优巡察整改


按照“未整改的绝不放过,降低标准的绝不放过,未按规定时限整改的绝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做到举一反三、效果不明显的绝不放过”的“四个绝不放过”要求,长武县委出台了《县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从巡察反馈和移交、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强化日常监督责任。实行“四方台账管理”制度,被巡察党组织、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职责,依据巡察反馈意见、移交和交办问题线索等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监督一览表,逐级明确整改重点和时限要求,定期开展“对账”督促检查。

持续传递整改压力。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先后开展了3轮整改情况监督检查,针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3件,分别对2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促使相关单位完善财务、党建、日常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278项。

精准开展专项检查。今年6月,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县纪委及时成立了8个专项检查组,对十六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已整改到位2927条,对未整改到位的7条问题,县纪委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问责;被巡察单位累计完善财务、党建、日常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405项

长武县委巡察办 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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