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5月31日,长武县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已分别完成对县交运局党委、县水利局党委、县住建局党委、县农牧局党委、县卫计局党委、县教育局党委、县国土局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县扶农办党组、县审计局党组10家被巡察单位的同步进驻并召开动员会。
被巡察单位分管领导就巡察工作分别提出要求。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出席会议,被巡察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巡察组副组长宣读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委从严治党的力度越来越大,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和“拍蝇”的有力手段,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开展巡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有力武器,是建设新时代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长武的重要保障。完成好县委交办的这次巡察任务,是县委各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围绕共同目标,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报告工作、反映问题、说明情况,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支持、大力配合、有序参与巡察工作。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求巡察组和被巡察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制度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周密安排、严明纪律、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作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密切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圆满完成。
据悉,县委各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三个月左右。巡察组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召开座谈会、列席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开展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
(长武县委巡察办 王维 文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