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监委
去年以来,长武县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在巡察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狠抓顶层设计,在坚持中深化、在巩固中提高,不断加强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以制度强化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落实省委、市委新要求,结合长武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长武县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中共长武县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等制度,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化政治巡察,对巡察工作全覆盖进行统筹谋划,确定了“长武巡察”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按照边组建、边运行,边建设、边完善的原则,从县直单位和乡镇选拔一批组织原则性强、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各项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善于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的12名干部组成了巡察研判队伍。并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财政、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抽调了忠诚、干净、担当的30名优秀干部,组建成5个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把脉会诊”。
建立健全了县委承担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及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效用叠加。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统一制定调查问卷、应知应会测试题、民主测评表、问题线索移交呈批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登记表、移交事项登记表等,对巡察准备、进驻、反馈、移交、整改、督查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巡察工作按照“动员部署、开展巡察、总结汇报、反馈整改”四个步骤,采取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发挥巡察“利剑”震慑遏制作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快速度、加大力度、保持强度,依纪依规、严肃处置、优先处置,做到所有线索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