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巡察干部在巡察工作中了解掌握政策、查找研判问题的客观需要,长武县巡察办始终将制度保障作为巡察工作的有力抓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工作程序,着力扎紧制度“笼子”,为我县巡察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制定巡察工作规则,规范巡察工作程序。自我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制定出台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13个明确职责规范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的工作职责,从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个各环节提出了规范要求。
二是建立巡察工作配套制度,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制定了《县委巡察组工作计划报告制度》《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中共长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巡察组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根据每轮巡察编组情况,选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系1-2个巡察组,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综合指导,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创新编写巡察工作汇编,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对标省、市巡视巡察相关精神要求,再结合本地巡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巡视巡察工作资料汇编》《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工作应知必会知识要点》,内容涵盖中省市领导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论述,巡察工作任务分解表,党建任务清单,多方收集了法律、审计、惠民政策、工程建设、财经、物资采购等制度,以及巡察基本流程、巡察工作注意事项、巡察工作纪律要求等,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巡察干部较快较好地理解和把握巡察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
四是强化政策引导激励,提升巡察工作积极性。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巡察干部公开承诺和签字背书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各巡察组对抽调人员的工作表现作出书面评价,既约束了巡察干部行为,又压实了工作责任。
依托法规制度这一平台,长武县巡察工作将继续坚守政治方向不偏,确保巡察威力不减,助推巡察威慑常在。
(巡察办 曹娟 赵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