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和激发巡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巡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客观评价工作效果,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促进作用,近期,长武县制定出台了《巡察干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考核办法》规定,考核人员包括专职巡察干部和抽调巡察干部。专职巡察干部包括巡察办、巡察组人员;抽调巡察干部即每轮从巡察人才库中抽调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实现了全覆盖。
《考核办法》明确日常工作量化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将实绩考核评定列入干部政绩档案,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职工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考核办法》以激励担当作为,严格日常管理,考核评价为抓手。对巡察干部的考核评价实行积分制,以日常参与集体活动情况、宣传报道、考勤签到、问题发现率、问题线索成案率、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的重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实绩。
自2017年6月长武县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巡察共发现问题860多条,移交问题线索177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诫勉谈话38人,谈话提醒40人。
(县委巡察办 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