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因官员滥用职权、贪污腐败而落马的新闻不在少数。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监督的完善性,对于国家来说是好事。但是在国家扶贫工作的攻坚时期,仍有部分基层干部报有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之便蚕食国家财产,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如“瘟疫”般像是会传染。这也都是“权力”对一些领导干部诱惑力太大,行使权力越用越“顺手”,失去了本来的自控能力。在权力可以驱使个人获得“利益”和“掌声”条件下,一些领导干部没有经得住诱惑,被利益熏了心,被钞票蒙住了眼睛,从而选择了“前者”。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规为他人做起了“铁饭碗”。接下来我将列举一些近年来基层干部滥用职权的典型案例加以分析,不足之处还望大家批评指正。
一、基层干部滥用职权的典型案例
1、近日,一则湖南一派出所副所长为女儿“强出头”的消息引发争议。据报道,10月16日上午8点多,株洲县育红小学三年级某班27岁何姓女教师被该县渌口镇派出所几个警察直接从教室带走,在审讯室里被关了7个多小时,下午3点左右才被放出。事情的起因是,班里的一个女孩因为迟到,该老师让她在教室前面站了几分钟。罚站女学生很快通过电话联系到家长,孩子爸爸带着警察到学校将女教师带到派出所。经调查,赵明众作为共产党员、公安干警,在处理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过程中,违规使用公权力。违反公安机关办案回避规定,违规派警处理涉及本人家庭成员与他人的纠纷,且处置不当。株洲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赵明众记大过处分,由县公安局免去副所长职务,由组织人事部门将其调离公安系统。同时,对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等相关人员给予问责处理。
2、麟游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干部李汉杰,在担任麟游县河西乡合阳村小流域治理工程技术员期间,非法收受该村主任李某送的现金1000元,并在其虚开的坡改梯田土方验收清单上签字,致使国家项目资金流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经县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汉杰行政记过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1000元。
3、官渡口镇盘溪槽村党支部书记向传清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12年11月26日,该村在没有召开支部大会的情况下,决定将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向某某接收为预备党员。2014年1月10日,向传清编造支部大会记录将向某某转为正式党员。官渡口镇党委给予向传清党内警告处分。
虽然这些案例看上去问题不够突出,但是基层干部“微腐败”,却是人民群众的“大祸害”,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1、综合素质不够高。部分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公仆意识欠缺,理想信念动摇,法制意识淡漠,对自身职责缺乏清醒认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尤其是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低,缺乏“公仆”意识,利用职务之便,大开“敛财”之门。
2、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难以及时到位。一些基层单位内部监督制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好人主义风气盛行;外部监督滞后,监督力量分散,缺乏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同步监督。人民群众对于滥用职权的基层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乏群众监督中的“主人翁”意识,报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也给社会监督这一层面带来了制度实施上的阻碍。
3、权力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约。一些基层单位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者职能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权限划分不合理,权力配置不科学,尚未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等缺乏警惕,“反差心理”、“攀比心理”、“实用心理”强烈,经不住金钱美色诱惑,以致人生价值观取向失衡,私欲膨胀,滑向腐败的渊薮。
三、治理这些问题的措施
基层干部滥用职权问题的治理,需要惩防并举、恩威并施,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治理态势,面对问题综合施策。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营造基层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等多个方面着手。加强作风建设,牢固风气建设根基,强化主体责任,对于工作先进要加以表扬,起到“领头羊”的作用。
1、加强干部教育。通过二次乃至多次干部教育培训,来引导和促进广大基层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要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2、完善监管机制。扎紧监管机制的口袋,要利用制度的强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共同解决问题,使“微腐败”问题的解决有长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建立“微腐败”的全面监察机制,促使权力全面公开使用,要善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使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一方对抗腐败发展为多方共同对战基层“微腐败”。
3、改进考核方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同时把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建设、用人导向、考核激励、能力提升到激励关怀、作风建设,为实干担当型干部送上一份“大礼包”量足、情深,为新时代的奋进者加满了油、鼓足了劲!同时也为其他基层干部群体起到了“领头雁”的表率作用。
长武县纪委监委 王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