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不读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就不懂中国的历史”。万历十五年,即公元1587年,全年并无大事,但以后发生的许多大事从这个时间节点上可见端倪。我们这里主要聊聊海瑞这个人,海瑞,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人(今海口市人),纵观明朝277年历史,他无疑是廉洁的典范。
《万历十五年》一书在第五章以海瑞为中心,展开叙述,标题是: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员。作者古怪和模范两词并用,初看多少令人诧异,但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就明了许多,古怪当然指的是他极端地廉洁、极端地诚实、极端地粗线条;模范当然指的是他爱民如子,工作认真负责,是人臣表率。总的来说,他对待工作和生活都是吹毛求疵的,眼里揉不得沙子。这里列举三件事情可见海瑞到底是怎么样的人。第一件事情是海瑞为母亲过寿买了二斤肉的事情。据《明史·海瑞传》中记载:总督胡宗宪尝语人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当时满朝文武一时间都觉得破天荒,浙江总督胡宗宪也对身边的人说海瑞为母亲做寿才买了两斤肉,所以官员要洁身自好,勤政爱民。第二件事是海瑞死前退柴金的事情。海瑞生前朝廷多给他发了七钱银子的柴金,他要求家人给算清退了回去。第三件事是他小女儿受仆人之食的事情。海瑞家境清贫,家人往往食不果腹,小孩经常饿肚子,邻居看了也不忍。一天,海瑞看见自己五岁的小女儿在吃一个糕饼,就问是谁给的。当他听说某仆人给的时,却罕见的大怒道:“一个女孩子,怎么能无端的接受别的男子给的东西呢”。据《见只编》记载:“女即涕泣不饮啖。家人百计进食,卒拒之”。以上三件事可见,海瑞无疑把清廉做到了极致,受传统儒家礼的教化,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已根深蒂固,对于家教方面更是严厉到常人难以理解。另外,他还熟读律法,可以说是一本活着的《大明律》。他为人处处讲法律,事事循礼教,思想上时刻透露出原则性,对自己的要求已经苛刻到极点,他对道德和法律的追求已经融入到灵魂深处。
然海瑞何以能把廉洁做到极致,我认为:一是成长环境使然。海瑞家境贫寒,自幼看到很多底层人民艰苦的生活,悲悯之情不禁油然;二是接受传统儒家礼教,模式化的思想十分坚固。一是一,二是二,非黑即白。三是强烈的道德意识和政治追求。古代读书人如海瑞接受着正统的儒家教育,他们的廉洁多是从个人道德层面成就的。他们对政治清明有着执着追求,继往圣之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即是读书人的终极信仰。
历朝历代对待贪污受贿官员的方法多侧重于严俊法,重酷刑,但缺少制度化产物来破除官僚体系的陈规陋习;缺少教育和引导官员廉洁从政的措施。说到这里我想到历史上的一些人,他们从政之初都是心怀廉洁,一心为民,然而都是逐步被官僚体系的陈规陋习所污染,如秦桧、严嵩之流。政治体制的自身缺陷,导致官僚主义的滋生就不可避免,或许在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之后,社会资源十分充沛,那么由权力决定社会资源分配的地位一定会得到变革,说到底腐败还是个人可支配资源和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之间的矛盾,给了当权者权力寻租的空间。
回到最初的话题,海瑞这样道德崇高,廉洁自律,一心为民的人,无疑是令人敬佩的,但仅凭个人道德的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大厦将倾,无力回天。
(彭公派出所陈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