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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三、接待范围包括

1.上级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2.兄弟市、县到我单位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3.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

4.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到达具体时间、公务活动内容,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五、后勤管理人员要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及时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并按要求做好来宾的食宿安排等工作。

六、公务接待结束后,后勤管理人员要按照“三单合一”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财务手续报批工作。

七、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费用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接待过程中一律不允许赠送礼品、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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